《潍坊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潍坊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潍坊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办法》明确了,县市区政府应当统筹农业废弃物回收网点布局,建立网格化回收体系。县市区政府可以委托回收服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废弃物集中收储工作。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不明确的,处理费用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财政列支。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Herbicides China News (Chinese version) 202106

www.cnchemica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