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磷化学品新增至出入境法检名单

2016年1月4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处获悉,其联合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调整公告。 据了解,AQSIQ本次共对46个海关HS编码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调整,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其中,四个原本无监管要求的磷化学品,本次被新增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A/B",即进口、出口时均需要进行检验检疫。产品分别为三氯化磷、五氯化磷、亚磷酸三甲酯和亚磷酸三乙酯;HS编码依次为2812104300、2812104500、2920901...

Phosphorus Industry China Monthly Report 1601 (Chinese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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