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肥增值税将从2015年9月1日起恢复征收

经 国务院批准,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恢复征收化肥 增值税,增加生产成本,加剧市场竞争的残酷性。但长远来看,有利于化肥整体结构调整和市场秩序的维护,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2015年8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

Phosphorus Industry China Monthly Report 1508 (Chinese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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