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表决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此外,《长江保护法》还要求对磷矿、磷肥生产集中的长江干支流,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

Glyphosate China Monthly Report (Chinese version) 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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