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技推广部门与农资经营将要彻底脱钩

2015年11月底,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为农技推广部门退出农资经营划定了明确时限。 《意见》要求,广东省内各级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技站等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农业部的有关规定退出农资经营,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再开展农资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置退出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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