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出台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

6月1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储备农药""中央救灾农药储备"统一整合为"国家救灾农药储备"。为切实做好储备管理工作,保障粮食作物突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用药需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制定了《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国家救灾农药储备任务由企业自愿承担并自负盈亏,所需资金可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申请贷款解决,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助。国家救灾农药年度储备时间为12个月,农药储备品种主要用于满足年度重大突发病虫害防治用药...

Fungicides China News (Chinese version)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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