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起中国不再征收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的反倾销税

11月20日,商务部对外发出关于终止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其中2013年11月20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3年11月21日起5年。而在2018年11月20日,应中国吡啶产业的申请,商务部决定自2018年11月21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今年11月7日,中国吡啶产业向调查机关提出撤销期终复审调查的申请,并请求调查机关终止吡啶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接受该申请。...

Herbicides China News 201911 (Chinese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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