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季部分农药企业或将面临停产

2017年8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生产调控措施的通知。根据通知,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采暖季)期间,全市水泥、砖瓦窑、铸造、炭素、医药、农药、火电、钢铁行业将实施生产调控措施。其中针对医药、农药行业措施如下: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逐级报省政府批准。

Herbicides China News 201708 (Chinese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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